第一:本標準規定了用水性防腐劑處理真空和壓力處理木材及其制品的生產工藝和質量要求。本標準適用于真空/壓力法處理防腐木材及其制品的生產。
第二:防腐木材,本標準規定的“防腐木材”是指真空/壓力處理的木材及其制品。
圖為:防腐木涼亭
第三:防腐設備,設置木材真空壓力處理成套設備。主要由壓力浸出罐、壓力系統、真空系統、液體分配系統、儲液系統、電氣控制系統和木材運輸系統組成。
第三:防腐處理前木材的制備,生產企業的質量檢驗部門應當開展木材質量檢驗按GB / t144-2003或GB/t4822-1999和訂貨合同的要求。日志應去皮,刨、鋸、鋸木等處理,針葉木材GB / t153-1995,GB / t4817-1995硬木加工。
第四:總結為了保證防腐木材產品質量和生產安全,防止環境污染,木材生產企業應實施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程和生產工藝配方中,必須符合本規范的要求。